安徽農業工程職業技術學院(籌)內設機構包括9個管理部門(黨委辦公室、校辦公室、教務處、學生處、招生就業處、人事處、財務處、后勤管理處、保衛處),2個培訓類教學機構(培訓中心和新地駕校),1個教輔機構(圖文中心)和2個群團組織(校團委、校工會)以及9個系部(基礎部、思政部、信息工程系、機械工程系、電氣工程系、經濟管理系、動物科學系、農產品與藥物工程系、農村社會事業系)。
一、管理部門
黨委辦公室
1.在學院黨委領導下組織、協調和推進全院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會議、文件和指示精神;負責黨委規章制度建設及規范有關工作;協調、服務群團部門的工作。
2.負責落實、組織協調學院黨委的重要工作、各類會議和重要活動;參與組織、協調、推進學院黨務重點工作;督促各部門貫徹落實黨委決議、工作計劃執行;會同有關部門安排、組織學院的相關黨務會議和大型活動。
3.負責起草年度學院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計劃、年度教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,并協調落實。
4.負責全院性黨務各類重要文稿的撰寫;負責黨委各類發文文件的起草、審核、編號、印發、整理、歸檔;做好黨委會議記錄,起草整理會議紀要。
5.負責圍繞全院中心工作開展定期或專題的黨務工作調研活動,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和參考意見。
6.負責黨委印章及黨委介紹信的管理和使用;負責各支部印章的刻制及規范管理。
7.負責上級領導及黨務系統來訪客人的接待,組織、協調、承辦相關會議,協調安排黨委領導日常活動和聯系基層工作。
8.負責全院黨組織建設、組織發展。從嚴落實有關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培訓的各項黨內法規;做好黨費收繳管理、黨員組織關系管理、發展黨員等工作。
9.負責全院的宣傳工作,掌握意識形態主動權,協調、指導各部門宣傳工作,做好黨的方針、政策宣傳工作和教職工政治思想工作。
10.負責黨務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和使用。
11.完成上級黨務部門、黨委和黨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校辦公室
1.負責制定、修訂(完善)學院工作規則及有關規章制度,并組織落實;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學院建設與發展規劃。
2.負責協助院領導開展學院行政工作,組織、協調有關職能部門抓好行政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的落實,協調學院各部門工作。
3.負責規范管理和使用學院有關證書(件)、印章等;協調各職能部門規范刻制、管理和使用部門印章;負責規范開具行政介紹信。
4.負責學院(機要)文件收發與管理;負責學院行政發文審核與印發;負責起草學院工作計劃、總結、決議、報告、通知、方案、會議紀要等各類文件材料。
5.負責組織安排籌建辦主任辦公會、專題會議、工作例會等各類綜合性會議以及外事、外聯、接待等重要活動。
6.負責統一規范管理全院文書檔案,負責文書檔案的收集、整理、歸檔、保管和開發使用工作;對各部門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進行指導。
7.負責學院信訪工作,組織、協調有關部門處理來信、來訪工作。
8.負責學院保密工作,指導各部門開展保密工作。
9.負責學院精神文明創建工作,牽頭、組織、協調各部門開展文明校園創建。
10.負責學院公務用車管理和公務用車租賃審批。
11.負責全院信件、報刊、雜志等征訂、收發管理工作。
12.負責學院網站維護與管理。
13.完成上級部門、行業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教務處
1.負責制定學院教學進程表、課程表,下發、回收及審核授課任務;負責外聘教師管理,做好課酬統計核算工作。
2.負責學院內外各類考試的編排和組織實施工作,指導系部做好試卷質量分析、評價工作。
3.負責學院學生成績管理、教學檔案的歸類和管理工作。
4.負責學院教學事業發展規劃,專業建設規劃的制訂與實施。
5.負責審核各系部專業設置與調整、課程建設與提升計劃;組織各系部制定(修訂)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。
6.負責學院教學工作計劃與總結,審核系部教學工作計劃與總結。
7.負責制定各類教學管理規章制度,加強師德師風建設,開展教學質量測評與督導。
8.負責全院教學質量評估和教學診斷工作,牽頭各系部開展公開課、考評課、考核課、示范課等教學活動,參與教科研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。
9.組織與落實教師業務培訓和“雙師型”教師培養計劃。
10.組織教學類、文體類技能大賽、行業競賽、教學競賽等工作。
11.協調各系部實驗室、實訓室及院內外實習場所的管理工作。
12.組織各系部參加1+X證書的申報和實施工作。牽頭開展新專業建設申報,以及教育科研創新團隊建設。
13.組織各系部制訂學生實驗實訓與校內實習計劃,參與各類實習學生管理、收集整理各類實踐教學資料。
14.負責全院教材建設規劃、教材征訂、發放和建檔工作,牽頭各系部開展精品課程、院本教材、課程標準與實驗實訓指導等編撰和審定工作。
15.完成上級部門、行業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學生處
1.負責學生思想教育工作,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德育工作。
2.負責制定、修改、完善學院各項學生管理規章制度,并組織實施。
3.負責全院班主任、輔導員隊伍建設,制定管理辦法,進行業務指導、培訓、考核、獎懲的工作。
4.負責新生接待、入校教育、軍事訓練等工作。
5.負責三好學生、優秀學生干部、優秀班主任以及先進班級等評選表彰工作。
6.負責學生國家助學貸款、獎學金、助學金等的評定、發放和管理工作,負責學生勤工助學等校內資助工作。
7.牽頭各系部做好學生的日常教育、管理,做好學生工學交替、頂崗實習與跟崗實習期間跟蹤管理工作。
8.負責對違紀學生的紀律處分和申訴處理工作。
9.負責全院學生證、胸卡印制和發放,學生證注冊、畢業證辦理和發放、火車票優惠卡辦理等工作;負責學生學籍和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。
10.負責全院學生宿舍的制度建設,負責宿舍內各類服務學生設施設備協調、對接與監督工作,牽頭并監督物業服務公司宿舍內工作。
11.負責新疆部日常管理,指導相關互學互融系部學生工作,協調相關部門,負責承接好新疆部各項辦學任務。
12.負責各類實習生教育管理工作,配合招生就業處做好學生實習推薦工作。
13.完成上級部門、行業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招生就業處
1.牽頭各系部,負責編制學院招生計劃,做好招生宣傳工作,拓寬生源渠道,建立生源基地,完成年度招生指標。
2.做好招生錄取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工作,牽頭各系部,負責招生計劃調整、報批與錄取上報等工作。
3.牽頭并指導各系部開展對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和就業指導教育,培養學生樹立正確擇業觀。
4.負責拓寬和穩定就業渠道,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率和就業質量。
5.負責畢業生需求信息的收集、整理,按程序發布招聘信息,做好就業前體檢等工作。
6.負責對用人單位來訪、來電、來函的接洽,牽頭各系部,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學院現場招聘會。
7.負責畢業生資格審查和統計上報畢業生就業信息。
8.會同各系部,負責招生與就業工作的調查研究;牽頭各系部,負責做好畢業生就業跟蹤調查服務和優秀畢業生信息收集工作。
9.深入開展院企合作,根據用人單位對學生要求的變化,及時就教學、實訓、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議。
10.牽頭相關部門做好聯合辦學的溝通、協調與組織,拓展辦學渠道,擴大辦學規模。
11.配合教務處、學生處及相關系部,做好各類實習生管理;負責協調校企對接有關工作。
12.完成上級部門、行業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人事處
1.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人事工作的方針、政策,擬定學院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流程。
2.負責學院各類人員的編制管理,學院內設機構負責同志與管理人員、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選拔、考核、任免和管理,教職工的流動調配工作。
3.負責學院內設機構的設置和調整的調研及方案制定工作,開展學院人事管理的調查研究工作,為學院籌建辦領導和行政、教育教學有關決策提供服務。
4.負責學院教職工的年度考核、聘任管理、工資、社保與福利管理工作。
5.負責學院師資隊伍的規劃、招聘、選拔、培養和提高工作。
6.負責學院教師和其他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注冊、職稱評審、職級晉升組織管理工作。
7.負責學院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。
8.負責學院教師師德師風考核、管理與宣傳工作,負責教職工獎懲。
9.負責學院人事信息資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匯總;管理人事信息系統,上報人事統計報表。對人事工作的相關文書進行搜集、整理、立卷和歸檔工作。
10.負責學院紀檢監察的組織與工作開展。
11.完成上級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財務處
1.認真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,依法從事財務會計工作。
2.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,制定學院財務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,并負責執行、監督、檢查,促進財務工作科學化、制度化和規范化。
3.參與學院重大經濟活動的研究,并提出合理化建議,努力防范和減少財務風險。根據學院發展規劃和資金狀況,負責編制年度綜合財務收支預算,對全年預算的執行、控制、結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,保證預算的順利執行。
4.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,做好教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的日常核算工作,真實反映經濟活動情況,按時提供會計報告,保證會計資料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并配合學院檔案管理部門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。
5.負責全院資金的組織和管理工作,多渠道籌措教育和發展經費,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開源節流、增收節支工作,管好用活各項資金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
6.負責全院收費及收款收據的管理工作。申請票據,按規定使用收費系統,認真落實收費年度報告和公示制度,監督、檢查各項收費工作。
7.負責學生獎助學金的發放工作;科學編制各類項目經費使用計劃,提高經費使用效益。
8.嚴把財務報銷審核關,保證報銷手續及原始票據齊全、合法合規。
9.定期分析財務狀況,及時向院領導匯報財務工作和經費收支情況。
10.負責工資、離退休金的發放工作,醫療費的報銷和管理工作,并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,做好個人所得稅、公積金、各種保險的代扣代繳工作。
11.負責基建財務年終決算和財務分析工作,確保順利通過年終決算匯總審核。
12.負責學院各類國有資產管理,及時清點登記與動態調整,做到賬實相符。
13.負責會計隊伍的培訓和建設工作,全面提高會計隊伍的綜合素質。
14.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財政、稅收、物價、審計和國家其它財經執法部門的專項檢查工作。
15.完成上級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后勤管理處
1.負責學院后勤和新校區基礎設施建設工作。
2.制定和貫徹落實學院有關后勤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,保證學院后勤工作順利實施,為教學、管理工作提供優質服務。
3.積極推進后勤社會化改革,牽頭、管理并監督食堂、洗浴、超市、洗衣、快遞等各經營服務單位工作,牽頭、管理并監督物業服務單位校園內工作,提升后勤實體經營管理水平。
4.負責后勤物資、設備與資產的采購、保管、供應、維修和報廢處理、更新的工作。
5.負責后勤設備管理,建立設備檔案,健全操作規程,維修保養有經費、有計劃、有措施、有登記,設備保持良好狀態。
6.負責學院水電的安全與管理,保障全院師生員工的供水、供電。
7.負責校園環境衛生的管理,做好校園環境規劃和綠化、美化、凈化工作。
8.規范管理學校醫務室執業行為,為師生提供醫療衛生保健、健康教育指導、疾病預防咨詢等服務,做好群體性傳染疾病的防控工作。
9.完成上級部門、行業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保衛處
1.制定并組織落實學院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,開展法治安全宣傳教育。
2.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國家安全法規的宣傳工作;嚴防非法宗教勢力、民族分裂勢力對學院的滲透、煽動和破壞活動;及時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事件;協助有關公安機關制止危害校園安全的行為。
3.指導、督促、協調各單位、部門共同做好學院治安綜合治理工作;協助各單位、部門落實安全責任制和各項防范措施,做好安全設施排查;預防各類刑事、治安案件及各種災害事故的發生;配合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學院內部各類刑事、治安案件,及時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各類糾紛。
4.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管理辦法,負責學院消防安全監督與管理工作。
5.負責學院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;牽頭開展校園安全大檢查工作。
6.負責學院的安全管理工作,嚴查各類車輛和外來人員進出校園。
7.做好院內教職員工、學生的集體戶口以及身份證的管理工作。
8.認真做好安全保衛調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;配合相關部門及時查處傳播各類有害信息的行為。
9.負責門衛管理和校園日常治安巡邏工作。
10.完成上級部門、行業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培訓類教學機構
培訓中心
1.負責組織開展繼續教育的計劃制定、日常管理、招生宣傳、咨詢錄取、專業調整申報等工作。
2.牽頭相關部門開展并執行繼續教育的教學計劃;負責學生畢業資格和學位授予資格的初審工作;負責畢業生的學籍檔案、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的發放;負責畢業證明的補辦。
3.牽頭相關部門開展各類培訓項目的申報、論證,運用院內外資源,開展各類培訓,擴大學院培訓的影響與質量。
4.牽頭相關部門開展各類技能等級認定項目或平臺的申報、論證,運用院內外資源,開展各類技能等級認定,并配合相關部門完成驗收工作。
5.與繼續教育合作院校的溝通聯絡,起草相關合作協議,維護學院合法權益。
6.與院內外參與技能等級認定、社會培訓的相關單位溝通聯絡,起草相關合作協議,合理規劃使用培訓費用,及時結算相關項目費用。
7.牽頭組織開發相關網絡培訓項目、課程并推廣宣傳。
8.完成上級部門、行業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新地駕校
1. 承擔學院相關專業學生的實習教學工作。
2.承擔駕駛員培訓、從業資格證考證等任務,開展社會化經營服務。
3.嚴格遵守駕培行業管理規定,深入調研駕培市場,科學規劃發展,努力做大、做強、做優。
4.制定培訓計劃,規范教學行為,保證培訓質量,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、遵紀守法、技術過硬的駕駛人。
5.完善資產管理制度,加強國有資產管理,保證學院固定資產和投資的保值增值,提高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。
6.守法經營,按章納稅,遵守學院財務規章制度,按要求向院級財務部門報送財務報表,并接受院級財務部門的監督和檢查。
7.完成上級部門、行業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教輔機構
圖文中心
1.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校園網的規劃、建設。負責校園網的運行、管理和維護;全院各種大型會議、學術講座的攝像、資料留存、技術支持等工作;學院信息化建設規劃、建設和技術支持。
2.負責制定學院圖書館建設和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,并組織實施。
3.負責館藏實體資源和網絡虛擬資源等文獻信息資源的建設、加工整序和管理維護。
4.負責統籌、協調全院文獻信息建設工作,優化資源配置,指導各單位資料室開展業務活動,實行文獻資源共知、共建、共享。
5.負責開展閱覽流通、資源傳送和參考咨詢等文獻信息服務。
6.負責開展圖書館理論與應用的學習與研究,加強圖書情報專業隊伍建設。
7.負責開展讀者信息素質教育,培養讀者的信息意識和獲取、利用文獻信息的能力。
8負責發揮圖書館的教育功能,開展書香校園、書香單位建設,進行學生思想品德、人文素質、科學素養教育等,積極挖掘文化育人功能。
9.負責學院固話、寬帶等通訊管理。
10.完成上級部門、行業部門、學院和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群團組織
校團委
1. 團組織建設工作:負責校團委各部門及各系部團總支工作的指導、協調和考核;團校工作和團干部管理、教育培訓、考核、獎懲及任免等;團員、團干的發展注冊、團籍管理、團關系轉接、團費收繳、評優獎懲等。
2.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:負責全校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開展各種形式的教育活動。
3. 校園文化工作:負責校園文化建設的落實和執行。
4. 信息宣傳工作:負責統籌安排校園廣播、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建設。
5. 學生社團工作:指導院學生會和負責學生社團工作。
6. 社會實踐工作:負責全院學生社會實踐、志愿者工作、創新創業工作。
7. 青年研究工作:負責全面調研全院團員青年的思想狀況、反映愿望等,定期向學院反映青年情況。
8. 上級組織交辦工作:完成上級黨團部門、行業黨團部門、學院黨委和學院黨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校工會
1.在院黨委領導下履行維護、建設、參與和教育職能,發揮工會組織作為黨聯系群眾的“橋梁”和“紐帶”作用,通過各種渠道,反映教職工的意見,積極參與學院的民主管理,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和民主權利。根據需要參加學院行政有關會議,參與學院發展建設和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的討論。
2.履行教代會工作機構職責,主持教代會日常工作和代表大會的籌備、組織工作。
3.制定工會工作計劃,組織指導分工會工作,做好工作總結。
4.圍繞學院中心工作,協助有關部門對教職工進行愛國主義、集體主義、社會主義教育,民主法治與紀律教育,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教育。
5.協助有關部門抓好教職工的業務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,不斷提高廣大教職工科學文化素質與業務素養。
6.積極組織教職工開展群眾性的文娛、體育活動,加強各種文體組織和文體活動場所、器材、設備的建設;指導教職工群眾社團、協會工作。
7.做好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、優秀工會積極分子、先進工會集體、“三八”紅旗手等各類群眾性評選(推薦)、表彰和管理工作。
8.發展會員,接轉會員組織關系,管理會員會籍檔案。堅持創建“職工之家”活動。
9.領導和加強女教職工委員會的工作,組織女教職工參與學院民主管理。開展各種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,做自尊、自信、自主、自強的新女性。
10.監督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貫徹執行。協助學院行政部門做好勞動保險、勞動保護工作。
11.依法收、管、用好工會經費和財產。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。重大節日、假日組織慰問傷病、生活特困的教職工;組織慰問文件規定范圍內的教職工家屬;做好會員和教職工福利工作。
12.完成上級工會、學院黨委和學院黨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各系部
學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辦學實體,學院設立的教務處、學生處和招生就業處重點承擔牽頭全院性相關規劃制定、年度工作目標確定、工作任務分解、標準落實督辦、教育教學與招生就業等具體業務質量監控,協調各系部工作,為學院事業發展提供決策依據與政策建議等職能。
各系部在學院領導和授權下履行以下職能:
(一)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,執行學院工作安排;編制和組織實施本系部事業發展規劃與年度工作計劃;負責建立健全本系部的運行機制并全面管理;加強本系部自身建設,提高管理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。
(二)負責本系部教職工黨建、統戰、工會工作;負責學生共青團、社團工作;負責教職工和學生意識形態、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理論宣傳學習等工作;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;負責教職工與學生安全穩定等工作。
(三)結合本系部實際,進行人才社會需求調查,根據行業產業專業需求情況,積極申報并調整專業(方向)布局,報教務處和學院批準后實施;負責人才培養模式制定、修訂及實施,配合教務處開展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,對課程教學、實習實訓、畢業設計、考試考核等教學過程進行管理和監控;負責學生技能競賽、創新訓練和技能培訓等工作;認真做好院企合作各方面工作。
(四)建設本系部教研組架構,開展教研和技術服務工作;制定并實施教研組年度計劃,組織教育教研科研項目申報和可行性論證和風險評估,負責本系部學術科研、教育教學、技能培訓等交流工作,負責本系部學術科研、教育教學、行業發展的信息收集、統計與管理。
(五)制定本系部師資隊伍、專兼職輔導員(班主任)隊伍建設規劃并根據條件實施;根據學院核定的崗位數,報請學院批準后,負責內設崗位的聘任、考核與管理,協助學院開展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;負責專業和課程教學團隊建設;負責兼職教師的聘任、管理與考核。
(六)根據學院下達的年度任務,協助做好招生工作;負責本系部學生心理健康教育,配合招生就業處做好就業創新指導和服務工作;負責學生測評和各類評優工作,負責評定和申報學生各類獎助學金;開展有本系部特色的校園文化活動,配合學生處、院團委做好全院校園文化活動及各類主題教育活動;根據學院規定,處理學生休學、復學、退學等事宜并報學院批準后執行;負責本系部權限內違紀學生的處理;負責學生教育管理,處理學生突發事件。
(七)負責本系部實驗實訓室和實訓實習基地建設項目的申報、規劃、論證、建設、驗收與考核工作;負責實驗實訓儀器設備的日常使用、維修維護與評估管理,負責實驗實訓室有形(無形)設備臺賬管理;配合學院推進實驗、實訓、科研設備的調劑和資源共享;負責實驗實訓室、實訓實習基地安全管理。
(八)負責教育教學、學術科研專項資金的申報,積極開展各項與本系部相關項目的專項經費申報工作,做好對已批準項目的組織實施和驗收。
(九)行使法律和學院賦予的其他職能,完成學院或學院領導布置的其他臨時性工作。